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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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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二期-3总包工程邀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4-12-11

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二期-3总包工程组织进行邀请招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二期-3总包工程

(二)项目地点: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河滨南路99号。

(三)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四)施工周期:开工日期预计2025年1月1日前,竣工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前,交付使用日期为2025年8月30日前。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单为准,收到进场通知单后2日内进场开工,正负零、封顶及交付使用日期不变。

(五)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

2施工进度款按月由中标单位提报,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每月完成产值的80%,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如当月进度未能按计划完成,工程款支付按照等比例扣除,扣除的部分延后一个月支付。

3施工全部完成后支付至总费用的的80%。

4工程完成竣工备案并投入使用且书面移交后,双方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结算款的95%。

5本工程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无息支付结算款剩余的5%质保金。

6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7每支付一笔工程款之前,需中标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已结清确认承诺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

(二)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不允许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五)投标申请人须查询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六)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投标方式

(一)投标方式:以邮件形式投标。邮箱:jcb@oceg.com(发邮件时请注明邮件标题:****公司投标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二-3总包工程项目,并在电子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于2024年12月14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发至投标邮箱jcb@oceg.com;报价单需提供盖章扫描件及电子表格版各一份。

(四)开标时间:甲方自主决定。

(五)开标地点: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

四、投标基本资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五、中标原则说明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符合中标原则的投标单位经招标单位复查,被发现有欺诈行为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说明

(一) 验收的依据和标准: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要求组织施工和安装,质量须达到全部合格。

(二) 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入条件。

(三) 招标人有权对产品质量取样送相关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如检验结果达不到国家标准,投标人必须立即停工并在两日内办理材料、设备退场及退货,并承担相关费用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影响工期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检验结果合格,检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七、材料、设备参数及档次说明

本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均将由承包人采购供应,承包人必须保证设备材料质量合格、全新、安全、可靠、环保,其性能、品种、型号规格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材料设备须附有出厂合格证明。

八、其他说明

违反报价规定及在评审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任何形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价资格,已经成交的终止委托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翠

联系电话:0535-6601986

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11日

注:

1.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2. 投标单位参考设计图纸请详细核对工程项目,清单内如发生项目缺失,请在投标前提出异议,如中标后发生项目缺失,招标单位不予增加,请慎重。

3. 甲供材单价以“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二期-3项目-甲供料”文件夹中的价格填报,不得作为竞争性调整。不按发标人的价格填报的予以废标。

4. 投标单位回标时,将软件版投标文件一并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