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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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8-22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落实校级教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任务,引导教师明确个人科研方向,提高自身科研能力,培育高层次科研课题和高水平科研成果,增强科研对人才培养的支撑力,为学校打造科研优势、提升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打下坚实基础。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校级科研课题选题应与所属专业群的校级教科研创新平台及创新团队的研究领域一致

2.校级科研课题选题应在研究领域下,围绕国家和山东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科技发展前沿技术应用及行业企业一线实际技术需求开展深入的应用研究根据研究基础和条件,慎重选择基础研究类选题。

3.校级科研课题是着眼未来几年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的落地举措,在选题时应平台、团队和教师个人未来几年的研究方向综合考量,并充分考虑选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

4.鼓励职能部门教职工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围绕职业教育发展和职业院校建设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

5.鼓励辅导员教师立足岗位,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学生教育管理创新、书院建设等领域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

6.按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路设计的教学与人才培养方面的研究不在本课题申报范围内。校级科研课题选题不得与本人已立项纵向科研课题、已出版和发表学术成果的选题和主要内容重复。

二、项目类别

校级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选题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或突出创新性,或在本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或已有一定研究基础且计划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的课题,可以申报重点课题。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职工。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校级科研课题。如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应充分考虑个人研究时间、精力和能力,原则上只能参与2项校级科研课题申报。

3.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以所在校级教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成员为主,鼓励与不同学科专业领域的成员合作开展交叉研究,鼓励与其他高校、行业企业专家开展真实合作研究。课题组成员应根据研究真实需要确定,不搞挂名,不凑人数。课题组成员其研究专长应与研究内容基本一致。

四、结题要求

1.为鼓励教师潜心研究,校级科研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不超过5年,根据研究需要和进展可以申请提前结项或延期结项。

2.科研处每年对校级科研课题研究进展开展检查和调度,对未按计划落实研究任务或进展缓慢的课题进行督促。

3.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可以课题研究内容为基础,申报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承接横向科研课题或出版和发表各类科研成果,作为校级科研课题结项的前提条件。

4.课题结项时,应提交1份完整研究报告,且不少于2份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和横向科研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专有技术、技术产品、鉴定报告,科技成果获奖证书、技能大赛奖项,推广应用证明等。

、申报时间安排

(一)课题申请

10月8日前,课题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确定选题,填写《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评议。

(二)单位评议推荐

10月15日前,各单位结合学校建设发展要求、专业群发展方向、教科研创新平台研究领域等情况,从选题价值、论证分析、预期成果及效益、研究基础等方面对申报课题进行内部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三)评审立项

10月31日前,科研处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课题评审,确定拟立项课题名单,报学校批准立项。

、有关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应站在学校学科专业水平提升和内涵发展高度,认真组织落实,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重视科研课题申报质量,严格做好内部评议推荐,按照要求提交各项申报材料。

2.10月15日前,各单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科研处邮箱zhangmin3@oceg.com;纸质版提交安排另行通知。


科研处联系人:张敏,zhangmin3@oceg.com,6600613。


附件:

1.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申请书

2.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推荐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