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8-28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大学生综合素质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烟城科院﹝2023﹞42号)要求,为推进“四园两院”办学体系建设,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办学理念,引导学生践行“开放 创新 奋斗 活力”的价值观,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培养学生数字素养、职业素养、人文素养和专业技能,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我校在籍学生设立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现将本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导性要求

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由学生根据所学专业方向、个人特长、兴趣爱好自主选题。选题指导性要求如下:

1.选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符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要求,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和科研方向。

2.选题可围绕所学专业知识,开展实践应用研究,以引导学生深入掌握专业技能,提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3.选题可结合相关行业发展动态、社会热点和企业一线实际问题提出,真题真做,以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提高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选题可围绕学生数字素养、职业素养、人文素养和专业技能培养开展研究,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选题可由学生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爱好自主选题,以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6.鼓励面向行业企业技术创新、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生态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养老服务等领域开展社会调查或公益服务。

7.选题内容表述准确、规范、简练,且符合学生学习基础和能力特点,不宜过宽、过大或过难。

、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为我校在籍大二学生,每人只能为主申报1项课题;如课题研究需要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的,只能参与1项课题申报。课题组由学生自主组成,成员一般为5-9人。

2.课题组可自主选择我校教师作为课题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课题选题、申报、研究和结题工作。

申报限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不少于20项。

、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年,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可延长至2年,但最晚必须在课题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

2.课题立项后,研究时限超过1年的应按照要求提交中期报告。

3.课题结项时,应提交至少1份研究成果材料。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专有技术、技术产品、鉴定报告、软件程序、设计图纸,实验记录、分析记录、测试记录、数据、图片,分析、测试、质检、技术报告,技能大赛奖项、成果获奖证书,推广应用证明等。

、组织安排

申报工作由科研处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课题组织申报、学生指导、遴选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各二级学院应广泛宣传和发动学生参与申报,形成学习与参与科研活动的积极氛围和良好风气。

2.各二级学院可组建本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遴选推荐委员会,从选题价值、论证分析、预期成果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各二级学院在9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课题的组织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并将《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评议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送科研处。

4.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报学校批准。

科研处联系人:张敏,zhangmin3@oceg.com,6600613。


附件:

1.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2.2024年度校级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评议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