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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日期:2025-04-07作者: 浏览量: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的通知


部门,各学院

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2025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集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支持科学技术人员围绕我省产业技术需求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推动符合我省战略需求的重要领域取得突破。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目执行期3年。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单位全职在岗或全时双聘人员;

2.项目执行期满之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1967年10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从事所申报领域的研究经历;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二、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

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暂未启动申报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等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在省科技厅其他限项范围内的不得申报。以上限项要求通过申报系统自动识别限制。

(二)支持方向

与人工智能、“元宇宙+”、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技能作业机器人、深海深地深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母机、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现代海洋、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盐碱地综合利用等10个产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中基础研究重点支持方向联系紧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不属于以上领域的项目,也可申报。

(三)申报人要求

1.不受理博士后、在读全日制研究生身份的申报人申报省基金项目。在职人员身份进站博士后可依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

2.有省基金项目执行期满应验收但未进入验收程序的项目负责人,暂停省基金项目申报。

3.申报人应科学填写项目内容,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相关内容将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

4.参与人员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不超过2家。依托单位须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盖章)并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联合申报协议应覆盖全部项目周期。

5.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发现多头或重复申报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6.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7.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申报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以附件上传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8.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及需脱密后提交。

(四)面上项目实行依托单位限额申报

我校限额申报3项。

三、申报时间安排

系统填报从2025年4月10日(周四)10:00开始,学校推荐的截止时间为5月7日(周五)17:00。

申报人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使用省政府统一服务门户注册的个人账号在线填报。

请符合条件老师积极申报,尽快与科研处沟通交流申报思路。申报书初稿电子版请于4月22日前提交至科研处。

科研处联系人:张敏,邮箱zhangmin3@oceg.com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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