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门禁和校内机动车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内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持续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登记要求
(一)车辆识别系统信息录入
1、学院公车及教职工车辆
(1)本院教职工机动车辆需本人填写《车牌识别系统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一),提交所在部门(或组织人事处)审核确认后,到后勤安全管理处审核并录入。申请表下载地址链接:
(2)学院公车手续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办理。
2、校内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例如物业公司、保安公司等)
校内服务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照片、劳动合同或协议期限页照片。
3、校企合作单位工作人员车辆(例如天猫、食堂等商户)
校企业务联系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机动车行驶证照片、业务联系证明材料。
注:与学院脱离关系,由所在部门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到后勤安全管理处进行车牌删除。
(二)车辆通行证办理
1、校内建设施工单位人员车辆
(1)校内建设施工单位车辆提供施工合同期限页及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2)录入信息通行证有效期与施工作业周期同步。
2、校企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车辆(例如食堂、超市送货单位等)
(1)校企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车辆需提供供货合同期限页及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2)录入信息通行证有效期为半年。
注:上述车辆应将“车辆通行证”摆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下角,以备入校门时查验。
(三)校外来访人员及车辆
校外来访人员车辆原则性一律不许入校,如遇特殊情况请填写《外来人员入校审批表》(见:附表二),由校内被访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请后勤安全管理处审批,在门岗填写人员出入登记表后,发放《访客证》入校。
二、车辆入校及停放要求
1、所有机动车辆,从学校东北大门出入。
2、已录入车辆识别系统,请在校门道闸前顺直车身后缓慢行驶,以便系统识别。
3、进出校门车辆需按照“一车一杆”的要求减速行驶,因跟车闯杆,造成车辆及人员损失由驾驶人自行负责;因驾驶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时,由驾驶人照价赔付。
4、必须按照停车箭头指示方向停在停车位中。
5、校内禁止鸣笛,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逆行、违规变道等情况,校内不得乱停乱放。
6、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遵守20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否则学校保安人员有权纠正和制止。校园内发生肇事的车辆,请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有权限制其车辆驶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交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7、如遇学校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情况,车辆行驶及停放应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8、校园停车场及周边设施设备因个人的车辆或行为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校内违规车辆,将给予其相应处理:
(1)不按规定停车,后勤安全管理处将对车辆进行上锁暂扣。
(2)三次以上不按规定停车,视为严重扰乱校内公共秩序,后勤安全管理处将车辆信息从系统内删除,禁止入校。
(3)除此之外,涉及学校教职工,将通报教职工所在部门或学院进行批评教育,并上报学校综合办公室,给相应处罚。
(4)涉及校内商户,将按照经营合同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经营公司相应处罚。
(5)涉及学生,由学生工作部按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分等。
三、车辆出校
按照要求,出校车辆接受保安对车辆及后备箱物品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