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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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在烟台市纪委和学校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纪委下设纪检监察室,其中纪检监察室主任一人,专职纪检干事一人,兼职纪检干事一人。

纪检监察室作为学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纪委的日常运行,组织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负责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协助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五)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审理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