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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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9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71号)和我校《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烟城科综﹝2024﹞5的相关要求,为严格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普通全日制高校籍大二以上(含大二)年级特别优秀专科学生。

二、评审条件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

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高职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书(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在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各学院推荐指标

根据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总共为5人,按照国家奖学金差额1:1.1,各学院指标分配如下:

信息工程学院:2人;

智能制造学院:1人;

财经商贸学院2人;

智慧康养学院1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

1.成立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

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应由班级全体会议产生,应为奇数,负责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若申请学生是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该主动回避模版见附件1-2

2.学生个人申报

学生凭《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于111日前向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申请,同时申请学生需相关获奖书等支撑材料交至所在班级评审小组。

3.班级评议,确定初步名单

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提交申请学生的条件,确定初步名单(可以是班级评议小组确定名单,也可以是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班级大会讨论确定名单),并将名单提交到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4.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见附件3-6),对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学院公示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5.学校审核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审小组呈报的材料,并确保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材料上报及要求

1.规范表格填写

请严格按照申请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填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学生申请理由要保持基本语句通顺、理由充分,原则上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要能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情况,内容不能太简单,字数200字左右

2)申请审批表要保持整洁,不要出现涂改。奖励主要填写2023-2024学年校级以上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奖项以获奖证书落款单位及公章名称为准。

3)学习情况: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

4)学院要加盖公章,“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或“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要对学生情况和评审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应该不少于4个字段,同一学院学生情况稍作差别,评审情况可以保持一致,不要出现“批准”等字样)。

5)时间填写范例

学生申请时间:2024年1030-111

推荐理由时间:学生申请填写时间+1天左右

院(系)意见时间:推荐理由时间+2天左右(2天中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学校意见时间:院(系)意见时间+5天左右(5天中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2.各学院在11510:00前附件1-6(纸质版)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正反一张纸纸质版及《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8)(各学院填写)电子版相关获奖成绩单、成绩综合排名等支撑材料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艳容老师处,邮箱:liyanrong@oceg.com

附件:

附件1-2班级评议小组模版

附件3-6学院评审小组模版

附件7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8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

附件9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0:《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71号)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