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71号)和我校《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烟城科综﹝2024﹞5号的相关要求,为严格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普通全日制高校在籍大二以上(含大二)年级特别优秀专科学生。
二、评审条件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
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高职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2.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
的,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至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书(学)院审核盖章确认,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在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各学院推荐指标
根据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国家奖学金名额总共为5人,按照国家奖学金差额1:1.1,各学院指标分配如下:
信息工程学院:2人;
智能制造学院:1人;
财经商贸学院:2人;
智慧康养学院:1人。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
1.成立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
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应由班级全体会议产生,应为奇数,负责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和初评工作,若申请学生是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该主动回避(模版见附件1-2)。
2.学生个人申报
学生凭《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于11月1日前向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申请,同时申请学生需相关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交至所在班级评审小组。
3.班级评议,确定初步名单
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提交申请学生的条件,确定初步名单(可以是班级评议小组确定名单,也可以是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班级大会讨论确定名单),并将名单提交到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4.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见附件3-6),对班级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学院公示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5.学校审核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审小组呈报的材料,并确保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材料上报及要求
1.规范表格填写
请严格按照申请表所附填表说明填写,填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学生申请理由要保持基本语句通顺、理由充分,原则上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要能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情况,内容不能太简单,字数200字左右。
(2)申请审批表要保持整洁,不要出现涂改。奖励主要填写2023-2024学年校级以上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奖项以获奖证书落款单位及公章名称为准。
(3)学习情况: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
(4)学院要加盖公章,“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或“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要对学生情况和评审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应该不少于4个字段,同一学院学生情况稍作差别,评审情况可以保持一致,不要出现“批准”等字样)。
(5)时间填写范例
学生申请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1日。
推荐理由时间:学生申请填写时间+1天左右
院(系)意见时间:推荐理由时间+2天左右(2天中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学校意见时间:院(系)意见时间+5天左右(5天中不含周末等节假日)
2.各学院在11月5日10:00前将附件1-6(纸质版)、《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正反一张纸,纸质版)及《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8)(各学院填写)电子版及相关获奖、成绩单、成绩综合排名等支撑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艳容老师处,邮箱:liyanrong@oceg.com
附件:
附件1-2:班级评议小组模版
附件3-6:学院评审小组模版
附件7: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8: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9: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0:《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71号)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