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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课程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来源: 时间:2024-08-09 浏览:

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课程代码编制规则

(试行)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快教学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进程,提高课程建设与管理水平,适应教务管理系统运行需要,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编码规则。

一、 课程代码编制原则

课程代码是课程信息的载体,是实施教学管理信息系统选课的基本依据,课程实行一门课程一个代码,不同课程不同代码的原则。同课程不同性质、不同学分的,分别编码。未编码的课程不进入教学管理排课选课系统。

二、 课程代码的组成

课程代码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各代表特定的含义,其中第12位为学院代码,第34位为课程类别代码,第5、6位为课程特殊符,7位为备用,8910位为流水号。

课程代码第12位为学院代码

代码

学院

22

通识教育学院

23

智能制造学院

24

信息工程学院

25

财经商贸学院

26

智慧康养学院

40

通识教育学院

课程代码第34位为课程类型代码

3位:

代码

课程类别

1

公共课

2

专业课

4位:

代码

课程性质

1

必修课

2

选修课

(三)课程代码第5、6位为课程特殊符代码

代码

特殊符含义

01

理论

02

实践

03

理实一体

04

校企合作

08

见习

09

岗位实习

未指定的特殊符代码待定,使用前需报备教务处。

(四)课程代码第8910位为课程流水号

课程承担单位确定。

(五)课程代码示例解读

如财经商贸学院开设的会计学课程代码为2521010006,具体格式如下所图示:

三、 课程代码的管理

(一)规范课程编码是教学运行的前提条件,各二级学院在编码过程中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归属,严格、细致编码。

(二)课程代码由各二级学院按编码规则统一编制,并据此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务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录入相应的管理模块统一管理。

四、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