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市科技职业学院课程代码编制规则
(试行)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快教学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进程,提高课程建设与管理水平,适应教务管理系统运行需要,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本编码规则。
一、 课程代码编制原则
课程代码是课程信息的载体,是实施教学管理信息系统选课的基本依据,课程实行一门课程一个代码,不同课程不同代码的原则。同课程不同性质、不同学分的,分别编码。未编码的课程不进入教学管理排课选课系统。
二、 课程代码的组成
课程代码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各代表特定的含义,其中第1、2位为学院代码,第3、4位为课程类别代码,第5、6位为课程特殊符,第7位为备用,第8、9、10位为流水号。
(一)课程代码第1、2位为学院代码
代码 | 学院 |
22 | 通识教育学院 |
23 | 智能制造学院 |
24 | 信息工程学院 |
25 | 财经商贸学院 |
26 | 智慧康养学院 |
40 | 通识教育学院 |
(二)课程代码第3、4位为课程类型代码
第3位:
第4位:
(三)课程代码第5、6位为课程特殊符代码
代码 | 特殊符含义 |
01 | 理论课 |
02 | 实践课 |
03 | 理实一体 |
04 | 校企合作 |
08 | 见习 |
09 | 岗位实习 |
未指定的特殊符代码待定,使用前需报备教务处。
(四)课程代码第8、9、10位为课程流水号
由课程承担单位确定。
(五)课程代码示例解读
如财经商贸学院开设的会计学课程代码为2521010006,具体格式如下所图示:
三、 课程代码的管理
(一)规范课程编码是教学运行的前提条件,各二级学院在编码过程中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归属,严格、细致编码。
(二)课程代码由各二级学院按编码规则统一编制,并据此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务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录入相应的管理模块统一管理。
四、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